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7月1日上路
自112年2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以來,除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已施行外,7月1日上路修法內容有,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同時也完成9項配套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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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2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以來,除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已施行外,7月1日上路修法內容有,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同時也完成9項配套子法。
內政部25日部務會報通過有關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審核,以及檢舉獎金辦法等3項子法。林右昌表示,3項子法將併同私法人免經許可買受住宅情形,與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得換約情形等2項公告,一起對外正式發布。另內政部也已報請行政院核定「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的施行日期,並建議在7月1日上路。
內政部今(25)日召開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預告記者會,部長林右昌親自說明新增5項子法內容。林右昌表示,本次條例修法最主要的目的是回應社會期待,打擊投機炒作,讓房地產市場逐漸恢復正常健康狀態。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規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確保建商須如期完成興建,以利買方後續能如期順利辦理產權過戶與交屋入住。
內政部於9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