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報 編譯宋凌蘭/綜合25日電
「言多必失」這句話在賣房時也有用。你當然必須向買主透露一些事,例如房子是否有含鉛油漆,或是位於水災區。但是很多其他資料不需主動提供,在適當時候保持沈默更好。Realtor.com指出,以下是地產經紀建議賣方不要向買主說的話:
「房子上市X個月」:絕不要告訴買主房子上市求售有多久,這個資料通常會列出來,但是主動提起,特別是若房子已求售很長時間,會向買家傳達錯誤信息。沒有人想買大家都不要的東西,如果有人想買,大概準備狠狠的殺價。
「我們從來沒碰過問題」:如果你希望趕快搬家,你可能想說些白謊,例如從沒碰過古怪鄰居,地下室從沒淹水。但是地產經紀說,即使不重要的謊言也可能令你惹上麻煩,變成要負法律責任。
「我們一向想修理/裝修,但是…」:賣主談起他們想更動的地方,會提醒買主未來可能得花一筆錢。也許買主根本沒想到要拆牆或裝修浴室,不要把這些涉及花錢的想法塞進他們腦子裡。
「我們花了一大把錢在…」:買主不在乎你為裝修廚房花了1萬元或10萬元,他們只會根據他們認為房子所值而出價。所以別浪費口水,免得你聽起來像在解釋房子為何要價這麼高。
「我不接受低於X金額的房價」:賣房當然想賣高價,但同時應務實,願意考慮合理範圍內的出價。如果你傳達堅不減價或沒有商量餘地的信息,買主可能一開始就覺得沒希望,根本不會嘗試協商可接受的價格和條件。一旦屋主堅拒減價傳開來,別人可能避免你的房子。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