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租屋新制後天上路
內政部明定「包租定型化契約」和「轉租定型化契約」將在6月上路,主要用以規範「包租業」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予「承租人」之法律關係,也就是俗稱的二房東以及包租代管業,且為防止包租業超收及拒不返還押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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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明定「包租定型化契約」和「轉租定型化契約」將在6月上路,主要用以規範「包租業」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予「承租人」之法律關係,也就是俗稱的二房東以及包租代管業,且為防止包租業超收及拒不返還押金爭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未來租屋房東收取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房客遲付租金兩個月,經催繳拒繳,未經房東書面同意當「二房東」,房東可提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