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申報提防五錯誤 房產新聞中信房屋 新竹團隊2016-08-25評論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包括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含遺產或贈與,或是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的房屋、土地,亦或是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