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 房產新聞中信房屋 新竹團隊2020-05-30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