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委管契約新制12月上路
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內政部於本(9)月5日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強化代管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訂於今年12月1日施行,將來房東可更放心將出租房屋交由代管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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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內政部於本(9)月5日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強化代管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訂於今年12月1日施行,將來房東可更放心將出租房屋交由代管業管理
內政部表示,新制推行後,可改善過去房東與房客間租賃契約中常見的不平等條款,且有明確的法令保障及權利救濟的管道,大幅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保障。
新學期即將開學,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特別提醒同學,租屋時,除應觀察周邊環境,檢視屋況外,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
房價太高讓人民買不起房子,只好轉而承租房子,相信有租屋經驗的人都知道,房東一定都會要求房客不要遷入戶籍、不要拿租金扣繳綜合所得稅,但從今年(2017)元旦開始,房屋租賃新制上路後,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違者最高將可處30萬元罰鍰。
為促進房東與房客間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內政部公告新版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除了於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及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