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版租屋契約9/1上路房東房客權益更有保障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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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新制推行後,可改善過去房東與房客間租賃契約中常見的不平等條款,且有明確的法令保障及權利救濟的管道,大幅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保障。
新學期即將開學,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特別提醒同學,租屋時,除應觀察周邊環境,檢視屋況外,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
立法院於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感謝朝野立委的共同支持,使本條例順利完成立法。葉俊榮表示,本條例以租賃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面向的變革,來保障國人住宅租賃權益,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程碑
房價太高讓人民買不起房子,只好轉而承租房子,相信有租屋經驗的人都知道,房東一定都會要求房客不要遷入戶籍、不要拿租金扣繳綜合所得稅,但從今年(2017)元旦開始,房屋租賃新制上路後,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違者最高將可處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