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建商賣屋也要申報登錄交易資訊
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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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
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
內政部12日發布近3年不動產實價登錄統計情形,106年各鄉鎮市區建物交易面積第1名為中壢區;去年臺北市有35.2%的建物交易,是屬於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交易,是六都中比例最高的。
新竹市政府地政處吳堂安處長表示,民眾看到網路或實體房屋交易廣告,一定要注意是否註明不動產經紀業名稱,確認刊登廣告是哪一家房仲業者,電話詢問或上門拜訪前,可以先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
司法改革小組會議前夕,司法院先推出司改相關方案,包括為杜絕大咖罪犯潛逃、將修法讓被告到庭聽判、判重罪者當場開羈押庭,以及未來不動產契約要先找公證人公證,減少買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