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土地法提高共有地處分門檻須逾2/3同意
為加強保護少數土地共有人權益,內政部19日部務會報通過「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共有土地或建物同意處分的比例,由原本持分及人數皆超過1/2,提高為皆超過2/3,且處分方式限於買賣,以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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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保護少數土地共有人權益,內政部19日部務會報通過「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共有土地或建物同意處分的比例,由原本持分及人數皆超過1/2,提高為皆超過2/3,且處分方式限於買賣,以減少爭議。
為有效運用國外資金及技術,提升國家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民國90年修正土地法,規定外國人得以投資、自用或公益目的取得土地,從事各種土地開發、改良、住宅或商業辦公大樓之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