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32020房產新聞 為有效運用國外資金及技術,提升國家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民國90年修正土地法,規定外國人得以投資、自用或公益目的取得土地,從事各種土地開發、改良、住宅或商業辦公大樓之興建。106年至108年外國人取得不動產案件數分別為863件、912件及1,041件;件數多集中於6都,占8成以上,各縣市取得情形以新北市最多、臺北市次之,顯示外國人仍偏好交通較為便捷及生活機能完善之都會區。另外6都以外之縣市,以新竹市及新竹縣較多,近3年各約占2%至3%。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 0 / 5 標籤: 6都交通住宅公益取得土地商業辦公大樓國外資金土地法土地開發外國人取得不動產外國人青睞房地投資改良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縣市自用臺北市興建都會區 作者: 中信房屋 新竹團隊 https://www.cthouse777.com 中信房屋新竹區優質房仲團隊,新竹縣市、新竹市、竹北市,房屋、豪宅、店面、透天、別墅、公寓、套房、華廈、土地、廠房、廠辦、工業地,買屋、賣屋、租屋,不動產、房地產,歡迎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