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洪欣慈╱即時報導
颱風莫蘭蒂將來襲,崔媽媽基金會今指出,依照過往租屋服務經驗,颱風通常是租屋修繕紛爭的禍首之一,提醒租屋族返家、出遊要事前注意門窗與預防積漏水,或請房東、室友幫忙留意,若已發現屋況有問題,要盡快通知房東修繕;房東則應處理好房屋原有該修繕之處,減少糾紛,也將損害降到最低。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按民法規定,房屋修繕原則上是由房東負責,這是為了防止修繕費用過鉅,房客無法負擔;不過若「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雙方則需按照契約或習慣進行。
但即使是房東負責修繕,房客仍有需盡的責任及義務,平常就要養成良好的居住習慣,維持房子的正常使用狀況,例如維持各排水孔、水管暢通,不隨意堆置雜物。平常居住時也得盡到「注意」與「通知」的義務發現房子需要修繕時,盡快通知房東,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處理,以防止損害擴大。
假設房東在接獲房客告知後卻遲遲沒有處理,房客可以自行僱工修繕,再要求房東補償修繕費用。如果房東已開始修繕,房客就算生活忙碌,仍應該和房東協商配合,以利修繕工程進行。
此次颱風遇到中秋連假,不少租屋族都要返家、出遊,崔媽媽基金會也提醒租屋族們,開心返家、出遊同時,不要忘了注意門窗與預防積漏水,並請房東、室友幫忙留意。
至於房東方面,在出租交付房屋時,屋況本來就必須是「合於約定使用收益」的(通常指適合房客居住);不管颱風有沒有來襲,在房客發現房屋缺失並要求修繕時,房東都要儘速著手或僱工修繕。例如房子原本就有排水問題,房客早已發現並通知房東解決,房東卻遲遲未處理,房東就有義務賠償房客因此導致的淹水損失。
同樣的,若房屋在風災中受損了,例如屋頂破洞、門窗毀壞等,房東必須負責把房屋修繕到好。但是房東可以妥善保存風災修繕的費用單據、照片佐證,並在下年度綜所稅申報時列舉扣抵,彌補損失。
房客、房東若遇到租屋糾紛,可向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的法律諮詢服務機構,或各大學法律服務社諮詢協助。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