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包租代管升級2.0服務擴及12縣市
內政部30日上午舉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2.0聯合開辦記者會」,由內政部長徐國勇、12個縣市政府、國家住都中心及公會代表等,共同宣布社宅包租代管邁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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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30日上午舉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2.0聯合開辦記者會」,由內政部長徐國勇、12個縣市政府、國家住都中心及公會代表等,共同宣布社宅包租代管邁入2.0。
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內政部於本(9)月5日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強化代管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訂於今年12月1日施行,將來房東可更放心將出租房屋交由代管業管理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6月1日起實施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從今(107)年6月27日施行至今已3個月,藉由租賃契約全面規範及專業服務等變革,改善過去租屋問題,讓房東房客都能安心。
內政部表示,基於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建立專業服務制度之立法意旨,將全力協助輔導業者辦理設立登記及籌組同業公會,並藉由政府與公會的公私協力方式,共同推動包租代管業務,逐步落實健全租賃市場的政策目標。
立法院於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感謝朝野立委的共同支持,使本條例順利完成立法。葉俊榮表示,本條例以租賃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面向的變革,來保障國人住宅租賃權益,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