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轉租契約新制6月1日上路房東房客權益更有保障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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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6月1日起實施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從今(107)年6月27日施行至今已3個月,藉由租賃契約全面規範及專業服務等變革,改善過去租屋問題,讓房東房客都能安心。
立法院於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感謝朝野立委的共同支持,使本條例順利完成立法。葉俊榮表示,本條例以租賃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面向的變革,來保障國人住宅租賃權益,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程碑